20160520

微網誌備份。寫於 2016.04.07

˙ 臉書
˙只是說說 + 心情記錄,請勿抱抱、拍拍、摸摸、捏捏及戳戳。
˙一點點的廢死派論述,歡迎私下討論(欸),因今日的重點不在此。



  該說,自己是後知後覺嗎?或者也可以說,些微的逃避事實嗎?


  於春假前的某日下午決定打開臉書的朋友頁面,證實了原先就有的猜想,果不其然,發現自己竟然被認識的人刪友好一陣子了。


  那兩位皆是在高雄讀大學時,參加社團後認識的,姑且稱之為A與B,她們同為好朋友,且,現在已經沒有資格再稱呼妳們為一聲朋友了。


  首先,我並不知道實際情況是什麼,所以全部都只是我個人的臆測罷了。


  導火線可能是,廢死方與反廢死方的立場不同所導致的。我記得,那時候只是抱著想分享將我吸收來的知識的心情告訴A,劈哩啪啦地敲了一長串,但是A只回覆我一句話,彼此想法不同之類的。由此便看得出來對方拒絕對話/討論/溝通,我當然就沒有繼續說下去了。


  又或是,A認為,我自己的生活都弄得亂七八糟,哪來的閒情逸致跟著群眾瞎管公共議題,別笑破人家的大牙了。


  至於B,也許只是換帳號或者關閉臉書,也許從A那聽到了關於我的什麼負面事情,於是也跟著對我 time to say goodbye 。


  還是,A和B一致以為,我沒有給她們的 PO 文按讚,也沒有留言,在幾近零交流的情形下,因而決定刪友。


  好的,以下開放諸如此類有的沒的的腦補猜想XDDDDDD(欸)。


  在經過某次事情之後(知知者知知,不知者不知),早已經讓我變得沒有任何心力放在所謂的友情上,去爭論誰對或誰不對,去探究彼此之間到底發生了哪些不愉快,用盡全身力氣去挽回這一切 …… 。即便今天是朋友遇到與友情相關的情況,我沒有辦法好好地當起對方的垃圾桶,更難以用同理心站在對方的立場來看待這件事情。


  如今,逝去的已逝去,回不來了,再也回不來了,又何必苦苦哀求呢 ˊwˋ ?


  只是,對於自身的溝通技巧有待加強,有沒有可能是A感覺到我的口氣讓她心生壓迫了呢?無法對此議題有進一步的對話/討論/溝通,是我覺得很可惜的地方 ˊˋ 。


  無從知曉是不是基於雙方的立場不同,而且自己已經不想為此去質問對方事情的緣由,進而認為,我的存在對於兩位來說就如同那些殺人犯的存在一般,是非常刺眼的。


  現在說出這些也無濟於事,刪了就刪了,還能夠怎麼樣呢?


  筋疲力盡了,只願將時間及精力放於我目前所擁有的朋友身上。



  是,不諱言了,我是廢死方的,有一小部份的原因便是,立身於自身過往遭排擠的傷疤上。然,當時的情形應該不到霸凌的程度,不過有造成長年心理上的難過及不知該如何排解,任由內心的傷口發炎、化膿、甚至是潰爛見骨。雖然不曾有過想殺了排擠我的人的想法,可那時的我只想毀了自己的存在。


  但是在發生重大刑事案件的當下,非常不適合大聲討論廢死與否,比起討論死刑的存廢,有更重要且更急迫的事情得著手進行,不然就如同李茂生教授所說的﹝連結一﹞︰「殺了這個惡魔,還是有下一個惡魔,關一個惡魔還是有許多的惡魔在社會上趴趴走。社會結構不變,潛在性的這類人,只會不斷增加。而改變社會結構的第一步,不外就是人心。死刑與強制治療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。


  是不是支持廢死的早變成一種原罪了呢?


  因為我和多數人的價值觀不同,而這些不同的人們,就理當遭社會大眾被矯正、被鄙視、被唾棄以及被排除。


  正因為我是個異類。


  正因為異類不正常。


  正因為我的想法及存在讓人感到極其噁心。


  那麼,排除異己的唯一方法,便連同我一起全部殺光光吧!無妨的,我早就在心中將自己殺掉無數次了。如此一來,不再有異類出現於你的眼前。


  此時的你,請往後看看,小丑,是不是站在你背後瘋狂大笑著﹝連結二﹞?


  記得霹靂的新角 ── 俠菩提曾說過,邪惡永遠不會停手,有著異曲同工之妙。


  不過請放心,我不會因為你的政治立場/價值觀不同而刪友,完全沒有這必要性。



  若有朋友想要知道是誰的話,請私訊。

P.S.
李茂生教授於事發當晚的 PO 文,底下有附註,看不懂日文的朋友,也請私訊,我願意當你專屬的翻譯 >口< ///// (咦)。
四分鐘的正義,邪惡的笑話。

鯨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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