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0520

其之一 - 請容我好好地思考死刑存廢的問題吧!

討論串是噗浪創辦人Alvin詢問眾台灣噗友對於死刑的看法,他是說︰「全世界有140個國家已廢除死刑,2011年有18個國家執行死刑,其中台灣有五宗。但不要吵架,就當作和外國人聊天好了,我個人的看法不重要。」


對死刑存廢問題有興趣的朋友們,先建議看完討論串後,再來看我這根本是廢話的想法。


※注意※
請您不用花時間說服我也變成反對的一方,且,即便有人發表了他/她的淺見,我會看,但不做任何回覆,唯一會回覆的大概是簡單又明瞭的留言。另,如果有人在這邊筆戰的話,我可能會考慮直接關閉回應。總而言之是希望大家將自己的寶貴時間放在更重要的事情上面,不用理會我的發言。




花了不少時間看完將近900則回應,我要說的單純只是我自己的想法,所以我連相關資料以及數據都沒有翻過,只是想寫出來做個記錄罷了。有多少想法就丟多少,丟多少算多少。如果哪天決定念法律系和法律所的話,說不定會用得上,我大概會拿死刑存廢來當作論文題目吧?因為這可以寫的東西太多了。


為什麼好像沒有人在討論有沒有可以降低犯罪率的方法?不單單只有紙上談兵而已唷!那其實全源自於一個人的根,家庭教育、學校教育甚至是出了社會後的社會大學。我比較沒辦法理解的是,當一個人犯罪的時候,為什麼不先去看他的成長背景再來論罪?好,我知道法律是以一個人的行為來斷定的,有犯罪的想法是沒關係,只要你/妳不做出來就好。完全同意討論串裡某噗友所說的︰「如果國秦民安、人人有飯吃、有書讀、衣食無缺、家庭和樂以及政府清廉,不用重刑也能降低犯罪率。」我應該是太過於天真了吧?


當司法體制願意做全面性的改革時,當司法足以讓一般民眾信服時,或許死刑存廢的問題就不會老是站在天秤上的兩端了。這其實是個可以從很多角度去探討的問題,不單單只有說,當犯罪者殺人時,他/她是沒有任何權利的,以及,我常常聽到反對方常說,你們有沒有設身處地為被害者及其家屬多想想,就可以說得完的。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根本是個鬼打牆的話題。當一方比較多人的時候,另一方常常會被吃得死死的,當然,如果少數派提出的理論是強而有力的話。


其實我不知道反對廢除死刑的總是說,被害者及其家屬的賠償是什麼?除了殺人償命之外,請問還有什麼?一講到死刑,我的心裡會突然踩煞車,總是會覺得,這是一條生命的流逝耶!就像我常面對那一些早已經離開這世間去當小天使的動物們。如果是其它非法行為的話,基本上法律怎麼說就怎麼辦,但還是要視情況而定。


其實在那討論串中,有噗友說︰「寧可錯殺,也不可縱放,到時候再賠錢了事就好了。」唔 ~ 為什麼有人會這麼認為呢?我對於這樣的發言很反感,請問錢可以喚回一條被誤判的生命嗎?好,如果要一命賠一命的話,那是不是有人殺了貓貓、狗狗甚至是珍貴的野生動物時,我們同樣也可以要求法院讓這人判處死刑?再來,總是單一面向想著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的話,如果當我被霸凌時,那我是不是有這權力號召另一群人去霸凌欺負我的那個人?


死刑,對於殺人犯而言,實在是太便宜他們了。


我曾被別人問過,當自己的至親被某人殺掉時,妳會不會也希望讓對方可以受到法律最後的制裁?我可以很老實地說,我不知道,但是我相信那個人正在增加自己的業障,有天會不得好死的。再加上,我又是個一旦受到他人的傷害時,只會開始不斷地傷害自己類型的人,雖然會想要讓對方得到點什麼教訓,想歸想,但是並不會動真格要拿刀子致對方於死地。


從個案來探討的話,或許天秤就可以平衡了吧?


最後,台灣的司法院目前有擬建立觀審制,也就是英美法系中常聽到的陪審團,這應該是可以降低誤判的機率吧?但是在台灣推行是有困難的,台灣人民優先想到的是有沒有錢可以拿。就我所知,美國的陪審團也只有優良公民才可以參與,受惠的會是我們人民,可以培養自己的法學素養,又可以免費上一門法學課,何樂而不為呢?這可是一件很光榮的事情啊!


煩煩的議題,只好繼續將自己埋起來再想想了(雙手抱頭)。明年考完試後,我會找時間翻一翻相關資料以及數據的。

2012.10.28 鯨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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